鄭州車船稅新標準

鄭州車船稅稅目稅額表

單位:元/輛.年、元/噸.年

稅目

計稅單位

年稅額

備注

乘用車
[按發(fā)
動機氣
缸容量
(排氣
量)分
]

1.0升(含)以下的

每輛

180元

核定載客人數(shù)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5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3000元

4.0升以上的

4500元

商用車

客車

中型

每輛

480元

核定載客人數(shù)9人
以上20人以下,
包括電車

大型

600元

核定載客人數(shù)20人(含)以上,包
括電車

貨車

整備質量每噸

84元

包括半掛牽引車

三輪汽車

整備質量每噸

60元

低速載貨汽車

整備質量每噸

60元

掛車

整備質量每噸

42元

其他車輛

專用作業(yè)車

整備質量每噸

84元

不包括拖拉機

輪式專用機械車

整備質量每噸

84元

摩托車

每輛

40元

船舶

200噸(含)以下的

凈噸位每噸

3元

拖船按照發(fā)動機功
率每1千瓦折合凈
噸位0﹒67噸計算;
拖船和非機動駁船
分別按照機動船舶
稅額的50%計算

200噸以上至2000噸(含)的

凈噸位每噸

4元

2000噸以上至10000噸(含)的

凈噸位每噸

5元

10000噸

凈噸位每噸

6元

游艇

10米(含)以下的

艇身長度每米

600元

10米以上至18米(含)的

艇身長度每米

900元

18米以上至30米(含)的

艇身長度每米

1300元

30米以上的

艇身長度每米

2000元

輔助動力帆艇

每米

600元

  備注:

  (1)微型客車的確認及應納稅額:

  微型客車的確認標準為發(fā)動機氣缸總排氣量≤1升。納稅人須提供微型客車相關證明資料;納稅人不能提供微型客車相關證明資料的,稅務機關按小型客車的計稅標準征收。

  (2)車輛自重的確認:

  車輛自重是指車輛的整備質量。對于“機動車行駛證”上未注明整備質量參數(shù)的,按總質量減去核定載質量的差額作為計稅噸位,或由納稅人提供能確認車輛整備質量的相關資料。對于“機動車行駛證”上未記載相關參數(shù),納稅人又不能提供相關資料的,應指引納稅人到車輛管理部門補登相關數(shù)據(jù)。納稅人不補登相關數(shù)據(jù)的,由稅務機關根據(jù)“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數(shù)據(jù)核定征收。

  (3)車輛自重尾數(shù)在0.5噸以下(含0.5噸)的,按照0.5噸計算;超過0.5噸的,按照1噸計算。船舶凈噸位尾數(shù)在0.5噸以下(含0.5噸)的不予計算,超過0.5噸的按照1噸計算。1噸以下的小型車船,一律按照1噸計算。

鄭州車船稅去哪里交

一、車管所

鄭州市車管所

地址:鄭州市大學路向南鄭平公路2000米處

電話:0371-68903815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二、地稅局

鄭州市地稅局

地址:政通路109號

納稅服務熱線:12366-2

鄭州車船稅怎么交

導語:鄭州車船稅怎么交?車主指南為你提供鄭州車船稅繳納方式、繳納時間等相關信息。

鄭州車船稅怎么交

1、保險公司代收代繳:

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的同時由保險公司代收代繳應該繳納的車船稅。在具體執(zhí)行時間上,由于各地準備的條件和時間的問題可能會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但原則上稅務總局規(guī)定從2007年7月1日起全國都要實行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的做法。

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保險機構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因此,納稅人在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時,應當一并繳納車船稅;如果已經自行申報繳納了車船稅,應當提供機動車的完稅證明。

2、自行繳納:

根據(jù)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時間,自己可到稅務機關自行繳納車船稅。已到地方稅務機關繳納了車船稅的納稅人,不需要在購買交強險時再次繳納車船稅。

納稅人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登記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

鄭州車船稅什么時候交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記載日期的當月,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納稅期限: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繳納,申報納稅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鄭州車船稅需要什么資料

在《車船稅法》中就明確的告訴了購置車輛后新車主證明和資料。

納稅人申報繳納車船稅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機動車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及復印件。

(二)單位車輛,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單位應提供稅務登記證及復印件;個人車輛提供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三)機動車未在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納稅人應提供車船購置發(fā)票、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憑證等有效合法憑證及復印件。

(四)對除拖拉機、軍隊和武警專用車輛、警用車輛以外的免稅車輛需提供主管地稅機關出具的免稅證明及復印件。

(五)已完稅的機動車,需提供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出具的本年度完稅憑證及復印件。

(六)主管地稅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鄭州車船稅怎么查詢

車船稅的納稅人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登錄鄭州地方稅務局網(wǎng)站進行查詢;或者持機動車行駛證到鄭州主管地稅機關車船稅代征點進行查詢。